包头市二医院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 80%。
- 普通门诊待遇 :
- 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元,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分别可报销400元、300元(不计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特殊病待遇 :
- 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报销比例分别为90%、60%,一个自然年度内可报销6万元(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 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 :
- 门诊相关医药费用按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5%,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20元,当年有效。
- “两病”门诊待遇 :
- 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300元、糖尿病600元、“两病”并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执行600元标准。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