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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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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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1500元/年,退休职工17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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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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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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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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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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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提高5%
- 大额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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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自费超过1.2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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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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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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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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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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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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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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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16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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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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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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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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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再提高2个百分点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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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8%时:职工90%、退休88%;单位缴费7%时:职工85%、退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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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按单建统筹方式参保,不配置个人账户
- 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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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年度封顶线:1.5万元(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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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统筹年度封顶线:40万元
- 政策调整
- 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统一标准,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分两种模式,影响住院报销比例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8-2024年十堰市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