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门诊特殊病(简称“门特”)的报销比例如下:
- 一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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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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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档报销比例为55%
- 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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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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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档报销比例为50%
- 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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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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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档报销比例为45%
此外,对于学生儿童,门特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 按照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的比例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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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就诊医院的级别和个人缴费档次,选择合适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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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年度内门特费用累计在5.5万元以内按上述比例报销,超过5.5万元部分按80%报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