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去外地工作,并参加了当地城镇职工医保,在北京减员的前提下打印参保凭证并交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即可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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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本市减员 :参保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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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参保凭证》 :参保人员需要打印《参保凭证》,并将该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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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发送联系函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凭证》后,会向北京市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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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回复联系函 :北京市在收到新参保地发来的联系函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新参保地邮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
此外,对于外地参保人员在北京市门诊直接结算就医的情况,需执行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相关流程,并在就医挂号、结算时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如果未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患者需按照参保地医保政策执行,可能需要先垫付全部费用,再回参保地补办手续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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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医保转移或异地就医备案时,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操作,以确保流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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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就医时,尽量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院,以方便直接刷医保卡结算,减少垫付和报销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