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政府官方文件及权威信息来源,山西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合并情况如下:
一、合并实施时间与政策依据
- 合并启动时间
山西省于 2019年6月13日 正式启动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工作,要求 2019年9月底前 全面实现合并。
- 政策文件依据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46号),合并后实行“六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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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同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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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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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缴管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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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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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服务一体化
二、合并后的制度设计
- 险种关系
合并后生育保险不再单独存在,而是作为医疗保险的 组成部分 ,医疗保险成为主险,生育保险待遇仍可享受。
- 用人单位按原缴费比例缴纳两项保险费用,职工无需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 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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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等待期缩短为1个月,与医疗保险报销流程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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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 :生育津贴、失业救济等保障仍可享受,但需通过医疗保险渠道办理。
三、实施效果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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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合并经办减少重复管理环节,节省行政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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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服务效率 :参保人无需重复参保,简化就医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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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覆盖范围 :截至2015年底,两项保险参保人数超1700万,合并后进一步巩固全民医保覆盖。
四、当前状态
截至2025年3月,该政策已实施多年,山西省各地均按统一要求完成合并任务,未出现政策调整或取消的官方通知。
综上,山西医疗和生育保险已成功合并,生育保险待遇纳入医疗保险体系,参保人员无需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