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报销中提到的“1800元”是指 起付线标准 ,即参保人员需自行承担的门诊医疗费用额度,超过该金额后医保才会开始报销。具体规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起付线
- 在职职工
年度累计门诊费用超过 1800元 后开始报销,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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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90%(1800-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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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院:70%(1800-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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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000元后,无论何种医院均按60%报销
- 退休人员
年度累计门诊费用超过 1300元 后开始报销,其余规则与在职职工一致
二、报销比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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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 :对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最高(90%),但年度累计起付线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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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院 :报销比例70%,同样以1800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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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费用 :超过20000元后,报销比例降至60%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年度累计计算
起付线按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累计计算,未达标准则需继续缴费
- 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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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起付线的费用需全额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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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药品、诊疗项目可能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 补充医疗
若自付比例过高(如门诊70%+30%),可选择补充医疗进一步降低自费比例
四、示例计算
若某人门诊费用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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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线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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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报销:700元 * 90% = 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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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2500元 - 630元 = 1870元
通过以上规则,医保制度在控制医疗费用的同时,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分层级的报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