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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门诊报销是累计报销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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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门诊费用超过1800元后,可按50%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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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 :门诊费用超过1300元后,可按70%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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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 :门诊费用超过1300元后,可按80%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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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报销限额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门诊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综上所述,北京医保门诊报销是累计报销,超过规定的起付线后,可以按比例进行报销,并且年度内有一定的累计报销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