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 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为10% 。具体来说,参保人员在使用乙类药品时,需要先支付10%的费用,剩余部分再按照医保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然而,也有例外情况。例如,北京市医保局在2024年6月1日发布的通知中提到,自2024年6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特定乙类药品(如“桂枝颗粒”等1252种药品)时,可以按甲类药品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即100%报销,个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因此,虽然一般情况下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为10%,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特定药品),这一比例可能会降低到0%。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