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3-20564元
根据山西省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政策,具体标准如下:
一、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范围
- 下限标准
2024年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 4113元 ,适用于全省统一标准。
- 上限标准
月缴费基数上限为 20564元 ,超过该数值的部分将不再计入缴费基数。
- 调整依据
依据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2255元)计算,月平均工资为6855元,按60%-300%比例确定上下限。
二、特殊群体缴费基数选择
-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 60%-300% 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即 4113元至20564元 之间。
三、实施时间与影响
- 执行时间
该标准自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适用于2024年全年。
- 历史调整说明
-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部分城市(如太原)曾执行过 7333元 的缴费基数,但自2024年7月起统一调整至新标准。
-
基数调整后, 无需补缴差额 ,且 年内不再变动 。
四、注意事项
-
各市具体执行中可能存在的细微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
-
企业需以职工本人申报的缴费基数为依据申报缴费,职工可自主选择申报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