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60%
北京低保户的医保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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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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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住院后,除去自费部分,经新农合或城镇医保报销后所剩部分,可以再次报销65%,封顶线为3.5万元。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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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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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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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医疗救助 :
- 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
综上所述,北京低保户的医保报销比例最高为60%,并且有封顶线为3.5万元的再次报销政策。此外,低保户还可以享受门诊报销和医疗救助等待遇。建议低保户在就医时,先通过医疗保险进行报销,再申请医疗救助,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