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截至2024年12月24日,北京医疗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起付标准
- 统一标准 :2023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 30,404元 ,2024年未调整。
二、报销比例与分段支付规则
- 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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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不含)且符合报销范围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5万元(含)以内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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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万元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70% ,且无封顶限制。
- 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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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等困难群体,起付标准降低50%(即15,2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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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群体5万元以内的报销比例提升至 65% ,超过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提升至 75% 。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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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 :大病保险与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合并实施,无需额外缴费,医保缴费中已包含大病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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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医疗费用需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个人自付部分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参保人员,如遇调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