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覆盖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高额医疗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报销范围
- 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
包括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封顶线以上的费用。
- 特殊病种门诊费用
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等20种重大疾病门诊费用。
- 急诊相关费用
急诊抢救留观7日内的住院前费用及死亡前7日内费用。
二、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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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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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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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万元部分报销70%,无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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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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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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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药品目录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行负担后纳入报销。
- 缴费标准 :
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660元/年(残疾人员360元)。
- 报销流程 :
需先通过基本医保报销,超过部分再申请大病医保二次报销。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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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新政策延续了“符合基本医保报销范围、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报销原则,但未明确病种,而是以费用额度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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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合并实施,统一了报销比例和封顶线。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7-2025年北京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操作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