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水市最新政策,居住证办理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 居住要求
需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
- 资格条件
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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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稳定就业 :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或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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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稳定住所 :拥有自有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用人单位住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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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就读 :在全日制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
二、补充材料要求
- 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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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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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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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证明(如租房合同、房产证等)。
- 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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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周岁或行动不便人员 :可由其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申领,需提供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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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居住亲属 :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流程与时效
- 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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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材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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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IC卡材质的居住证,办理时间缩短至1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具体受理点可通过当地公安机关查询。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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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有效期 :5年,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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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注要求 :连续就读需每年按时签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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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享受 :持证后可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如子女入学、社保缴纳等。
以上信息综合自衡水市公安局及教育局官方发布文件,确保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