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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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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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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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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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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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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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00元,支付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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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400元,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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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医疗机构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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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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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800元,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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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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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500元,支付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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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住院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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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45%。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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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风险基金补偿: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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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 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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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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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内累计补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