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广东省内异地分娩 需要 进行备案。具体办理条件和流程如下:
- 办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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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处于正常参保的状态,上一个月的职工生育缴费已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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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等。
- 办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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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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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
- 办理方式 :
- 申请异地就医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参保人,需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填报《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粤医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生育异地备案和产前检查选点手续,经核准后,自申办之日起生效。
- 备案有效期 :
- 备案有效期为业务提交之日起,至所填备案时间的第30日止。
- 结算方式 :
- 办理生育异地备案后,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已开通生育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可现场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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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前或怀孕初期(建议尽早,至少提前一个月)开始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手续,以确保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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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官方渠道(如广东政务服务网、“粤医保”小程序等)办理备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