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四川省职工医保缴费标准调整情况,结合不同城市政策,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标准
- 最低缴费基数
全省统一调整为2023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0220元)的60%,即 4511元/月 。
- 最高缴费基数
全省统一上限为2023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即 22555元/月 。
二、分城市具体标准
- 眉山市
- 在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为 4511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360.88元(8%比例)。
- 宜宾市
- 最低缴费基数为 6015元/月 (90220元×80%),适用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 攀枝花市
- 最低缴费基数为 7518元/月 ,上限为 26313元/月 。
- 绵阳市
- 最低缴费基数为 85491元/月 (月基数7124.25元)。
- 内江市
- 最低缴费基数为 72176元/月 。
- 乐山市
- 单位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 76416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509.44元(50%比例)。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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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8%(不缴纳生育保险),月缴约360.88元(4433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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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住院统筹 :4%(不缴纳生育保险),月缴180.44元(4433元基数)。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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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核定 :用人单位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申报,职工月缴费基数低于60%或高于300%的,分别按60%或30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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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时间 :以上标准均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四川省及部分城市官方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