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河北省医疗保障政策,医保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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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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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标准 :人均每年不低于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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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筹资标准 :不低于1070元。
二、石家庄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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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起付线 :100元/年(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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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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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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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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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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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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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属医疗机构:1600元/年。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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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石家庄职工医保缴费比例阶段性降低1.5%,个人缴费比例从2%降至1.8%,单位缴费比例从9%降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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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影响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完不影响门诊报销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局、财政厅及税务部门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