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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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50%;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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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A级定点零售药店,在职职工报销比例7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县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70%。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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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一千三百元至三万元之间的为85%;三万元至四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四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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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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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社区: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以下为94%,1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为96%,5万元以上为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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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以下为92%,1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为94%,5万元以上为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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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以下为85%,1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为90%,5万元以上为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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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为以上标准的50%。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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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但三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300元,二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200元,一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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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待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0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大病救助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支付90%;退休人员支付92%;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退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支付93%。10万元以上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大病救助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支付95%;退休人员支付97%;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退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支付98%。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