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工作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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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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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应按照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排班,确保药品供应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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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负责药品的调配、审核、发放及药物咨询等工作,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与评估,定期检查药品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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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师协助药师完成处方审核、药品分发等工作,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与报告,参加药品培训和学习。
- 处方审核与药品调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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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需认真核对患者处方信息,确保处方内容准确无误。如有疑问或不符,应及时与患者沟通并请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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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调配时,药师应根据处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准确无误地调配药品,确保药品包装整洁、剂量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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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发放时,药师应确认药品无误后,将药品发放给患者,并告知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
- 特殊药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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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需要特殊保存条件的药品(如冷藏药品、避光药品等),药师应在发放时提醒患者注意存放要求,确保药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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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五专管理”,做好交接班记录。
- 药品回收与退货 :
- 对于过期、破损或患者退药的药品,药师应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回收或退换货,以免影响患者用药安全。
- 环境与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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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发药区域的整洁、有序,确保药品存放环境的温度、湿度等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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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足够数量的合格药品,以满足患者需求。
- 记录与报告 :
- 药师在药品发放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患者信息等,以便于后续查询和质量控制。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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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水准,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工作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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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调剂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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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工作人员调配药品时,必须凭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调配,非经本院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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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配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对不合理处方拒绝调配,经医师改正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调配,对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应拒绝调配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这些制度和规定旨在确保门诊药房的工作高效、准确、安全,同时提高患者的用药体验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