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保大病互助医疗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报销范围
- 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费用
大病互助医疗覆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费用及家庭病床费用。
- 特定高额医疗费用
包括心脏移植术、肝脏移植术等重大手术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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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费率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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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后,1万元以下(含)支付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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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元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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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支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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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万元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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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0.5%费率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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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后,1万元以下(含)支付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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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元支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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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支付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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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万元支付60%。
三、其他政策
- 特殊人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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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以上每10岁住院报销比例增加2%(如70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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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岁以上全额报销。
- 异地就医
需备案后按成都标准结算,未备案则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下降10%。
- 不予报销范围
包括自费药品、非定点机构就医、整形美容、交通事故等第三方责任导致的医疗费用。
四、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医保凭证等)到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具体流程可能因政策调整略有不同。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6年政策文件及2025年最新细则,确保覆盖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