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院级别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
-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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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85%(职工)/90%(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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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65%(职工)/70%(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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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75%(职工)
- 年度累计起付标准
同一医疗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时,起付标准减半(如三级医院800元→400元)
- 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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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按本地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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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乙类药品、特殊检查等需先自付10%
二、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
- 乡镇卫生院
-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 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院
- 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报销比例82%、65%、55%
- 省外非定点医院
-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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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2023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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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 :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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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以上政策综合自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及各地实施细则,具体以就医时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