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主汛期的时间范围通常为 6月中旬至8月中旬 ,具体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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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主汛期一般从 6月中旬 开始,具体以当年气象部门发布的入汛标准为准。例如,2006年气象台将入汛时间定为6月15日,而2012年则提前至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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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结束时间多集中在 8月中旬 ,部分情况下会延续至9月上旬。例如,2020年主汛期被定义为7月下旬至8月上旬(7月29日至8月1日),而2019年则延长至8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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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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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水集中 :主汛期是黑龙江省降水最集中的时期,尤其是7月下旬至8月上旬,常出现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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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重点 :需防范暴雨引发的洪涝、山洪、城市内涝等灾害,同时关注局地突降暴雨对交通、农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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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不同年份主汛期的具体起止时间可能略有差异,需以当年气象和水文部门的预测为准。例如,2016年预测主汛期将持续至8月下旬,而2019年则因强降雨提前结束。
黑龙江主汛期大致为 6月中旬至8月中旬 ,但具体划分需结合当年实际气象和水文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