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湖北省新农合异地就医是可以报销的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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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符合新农合规定的报销范围,包括异地就医时的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都可以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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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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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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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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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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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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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 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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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保卡在省外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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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无法异地结算的,需回到本省再按湖北省新农合医保保险规定办理,出院时将报销相关票据留好,回到户籍所在地新农合报销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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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或经审核符合急诊条件的,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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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住院时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登记,也可以在就医前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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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手续的,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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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需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新农合参合缴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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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销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如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住院结算单、病历复印件等)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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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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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所有就医相关的票据和证明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