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盐城医保转移到南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前提条件
- 参保状态要求
需确保在南京市已参加社会保险,且原盐城参保关系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 材料准备
需携带以下材料至南京市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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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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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盐城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
二、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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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我的南京”手机APP → 健康 → 医保服务 → 业务办理 →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 医保关系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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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系统提示填写转入申请,上传转出地出具的参保凭证。
(二)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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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上述材料至南京市社保经办机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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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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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现场审核,等待转入地审核通过后,个人账户金额将同步转移。
三、特殊情况说明
- 年龄差异调整
若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需额外提供南京市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 代办要求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 缴费补缴
若存在欠缴记录,需先补缴后方可转移。
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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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一般需15个工作日审核,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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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手续办理后,新医保卡将自动启用,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五、注意事项
-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身份证件保持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 异地就医限制
转移期间暂停享受原参保地医疗费用报销,需在转入地重新参保后恢复。
- 咨询渠道
若材料不齐全或流程有疑问,可拨打南京市社保12333热线咨询。
(注:若已办理“三卡合一”,仅需提供社保卡即可完成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