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
贵州省视同缴费年限从 1998年开始 计算。具体来说,1998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且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些地区可能从1992年或1996年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但贵州省的视同缴费年限是从1998年开始计算的。此外,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如果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那么在办理退休时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贵州省视同缴费年限从1998年开始计算,具体认定时间可能会因个人参加工作的时间和当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时间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