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医保政策规定,2026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的终身享受年限调整为 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具体说明如下:
一、政策调整内容
- 最低缴费年限统一标准
2026年1月1日前已参保的职工,若累计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达到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退休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 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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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前退休 :已参保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可选择继续缴费至满30年/25年,或按实际缴费满10年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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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后退休 :统一按新标准执行,不再区分实际缴费年限。
二、特殊群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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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累计缴费满10年(120个月)或实际缴费满15年,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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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职工 :需满足男30年/女25年,且省内实际缴费不低于10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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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济宁市居民医保不存在终身保障,需持续缴费才能享受门诊报销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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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2025年底前退休但未达标年限的职工,可一次性补缴差额;2026年后退休的职工需按新年限缴费。
以上政策依据《济宁市医保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新政策》执行,确保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