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镇卫生院 :
- 报销比例为60%。
- 二级医院 :
- 报销比例为40%。
- 三级医院 :
- 报销比例为30%。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 :
- 报销限额为5000元/年。
- 辅助检查项目 :
- 限额报销200元。
- 手术费 :
- 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
- 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 :
- 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 :
- 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 特定病种 :
- 儿童先心病等病种定额补助为70%,肺癌等病种定额补助力争达到70%。
- 省三级医疗机构 :
- 补助比例提高到55%。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烟台市的居民提供了不同级别的医疗保障,具体报销情况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定期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