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跨省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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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在市内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93%。如果按规定转诊至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或因急诊抢救直接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为85%;未按规定转诊直接在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市外省内报销比例为80%,跨省报销比例为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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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地住院治疗执行市内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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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还与就医费用有关,例如,3000元以下、3000至5000元、5000至10000元、10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8%、90%、9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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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不同比例报销,分别为80%、7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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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例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
综上所述,甘肃省跨省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总体原则是报销比例原则上降幅不超过20%。建议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详细了解并确认相关报销政策,以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