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及国家相关社保政策,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确实可以选择只缴纳医疗保险,具体说明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选择
- 参保范围
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但 不能单独缴纳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需通过用人单位参保)。
- 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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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可选择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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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8.2%(含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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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当月参保次月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无等待期。
- 待遇享受
包括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报销,但 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报销,生育津贴不报销)。
二、其他社保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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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可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按月缴纳。若未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无法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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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仅限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单独缴纳。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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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政策截至2024年6月,后续若有调整需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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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社保局或线上平台办理参保登记,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存折等材料。
综上,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需求选择 单独缴纳医保 或 同时缴纳医保与养老保险 ,但需注意工伤保险的参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