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根据生育政策和地区规定有所不同,具体可分为以下情况:
一、基础产假天数
- 全国统一标准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休假 15天 。
- 部分地区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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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基础产假158天(含难产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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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基础产假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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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基础产假178天(含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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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基础产假128天(含难产30天)。
二、特殊生育情况增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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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 15-30天 (如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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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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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根据孕周增加 15-4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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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或独生子女 :部分地区额外增加 30天 。
三、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例如:天津某企业月均工资8000元,产假158天,则津贴约为42,133元/天。
四、注意事项
- 津贴与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是产假工资的替代,与产假工资不重复发放。若单位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产假最后阶段工资,需补发差额;
- 政策差异
具体天数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通过社保网站或APP查询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及计发基数。
综上,生育津贴通常按 158天 发放(含基础产假及部分地区延长部分),但具体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