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
福州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于 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改革在现有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病种政策基础上,完善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健全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并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具体政策调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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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起付标准 由1500元降低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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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由10000元提高至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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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由60%提高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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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由70%提高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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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 增加10个百分点,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和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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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病种均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这些调整旨在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并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