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院等级及是否备案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备案后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需提前备案,备案后可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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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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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4%
- 未备案报销比例
若未提前备案,自费结算后申请手工报销,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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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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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机构:89%
- 分段报销规则
报销比例分档执行,具体如下(以3000元为分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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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下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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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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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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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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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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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70%
二、其他注意事项
- 最高支付限额
各地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高支付限额(含基本医保),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
- 异地就医备案
需通过全国医保平台或当地医保部门备案,备案成功后即可享受异地报销。
- 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差异
- 职工医保在省外住院未备案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如三级甲等63%),城乡居民医保未备案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如三级甲等58%)。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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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福建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后可通过“掌上医保”等渠道直接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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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规定 :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转诊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可能更高。
建议参保人员出行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