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医保缴费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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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区: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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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甘肃省兰州市):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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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8%
- 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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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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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甘肃省兰州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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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8%
- 其他补充费用
- 公务员医疗补助:4.5%(单位按工龄缴费10元/年)
二、其他险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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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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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0.8%,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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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8%,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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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1%
三、退休人员缴费比例
- 若连续缴费年限不足15年,退休时需补缴欠缴年限,缴费基数按退休前工资计算,单位缴费率6.35%+4.5%
四、特殊群体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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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以全省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费比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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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 :单位缴费率可降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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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缴费基数60%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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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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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缴费基数通常与退休前工资挂钩,但存在上下限限制(一般为全省平均工资的60%-300%)。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实际执行中需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