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保支持异地报销,具体政策如下:
一、跨省异地就医报销
- 覆盖范围
与全国32个省份实现就医直接结算,包括住院、门诊(含门诊慢特病)及药店购药。
- 但境外医疗不纳入报销范围。
- 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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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就医地目录管理,按参保地报销标准执行(如起付线500元、1500元、5000元,报销比例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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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部分由患者直接结算,医保基金部分由省级医保机构按月结算。
- 特殊群体管理
- 外伤患者需回统筹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二、陕西省内异地就医报销
- 无需备案
- 参保人员在本省跨统筹区就医时,无需提前备案,直接结算。
- 报销标准
- 与参保地一致,执行参保地起付线、报销比例及封顶线(如13万元/年)。
- 报销流程
- 出院时凭社保卡、身份证、异地就医证明(单位盖章)等材料办理结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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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证明 :非本地参保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非企业参保者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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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渠道 :通过医保服务APP或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再到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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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限制 :年累计报销额度为13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3月15日前的有效信息,具体操作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