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保政策,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主要分为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两类,具体如下:
一、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 单位缴费划入比例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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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底前,单位缴费部分划入比例调整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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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起,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 缴费基数与账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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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月缴费基数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50%-300%(含)的,个人账户每月增加1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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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基数超过300%的,每月增加30元。
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 基础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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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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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下:每月划入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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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岁:每月划入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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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岁:每月划入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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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岁:每月划入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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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岁以上:每月划入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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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起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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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下:每月划入统筹地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值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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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每月划入2.5%。
- 特殊群体保障
- 月均养老金低于1000元的家庭,按1000元为基数计算划入比例(3%)。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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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后,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自费部分,减少直接划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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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如济南、青岛)对退休人员有额外封顶或保底标准,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上标准综合了政策调整和地区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关注最新官方通知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