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慢特病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门诊慢特病分类 :
- 门诊慢特病分为I类和II类。I类病种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统一设置,适用于全省各统筹区所有参保职工和居民。II类病种为汉中市已开展但不在全省规定的门诊慢特病I类中的病种。
- 待遇保障 :
-
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实行年度参保、年度享受,以自然年度为待遇周期。参保人员取得门诊慢特病身份后次月开始享受待遇。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透析人员取得门诊慢特病身份后即可享受待遇。
-
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加计算,具体为第一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加第二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20%和第三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10%和第四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5%等。
-
门诊慢特病病种起付线、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复审时限等按照《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和复审时限》执行。
- “双通道”用药 :
-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双通道”用药可实现实时报销。参保患者在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门诊慢特病药品,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可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先行垫付。
- 支付范围 :
- 支付范围包括与疾病相关的符合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内的检查、检验、药品、治疗、特殊材料等医疗费用。与疾病无关或上述目录外的费用不予支付。
- 异地就医 :
- 异地居住人员患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可持认定资料交参保地定点鉴定医疗机构认定审核,认定通过后相关治疗费用可实现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其他规定 :
- 门诊慢特病补助费用实行限额管理,每月医保补助限额原则上不超过月均限额的3倍。处方为一个月用药量,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用量。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门诊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