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的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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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 :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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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 :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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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 :报销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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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 :报销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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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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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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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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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30%。
此外,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和报销比例有所调整: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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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低于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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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不低于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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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不低于45%。
- 最高支付限额 :从3万元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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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可以根据医院等级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以最大化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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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就诊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