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医保政策,个人医保账户余额的提取规则如下:
一、可提取金额与比例
- 常规提取比例
自2016年10月起,天津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 70%的金额 (按缴费基数计算)实行注资管理,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划入社保卡金融账户,参保人员可自行提取。
- 特殊提取情形
- 重病医疗支出 :若参保人员当年累计住院医疗费用(含医保政策外费用)超过5万元,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及历年结余。
二、提取方式
- 线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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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天津市医保网站([tj.12333sh.gov.cn])或医保APP,进入“个人账户”→“账户提现”页面,选择绑定的银行卡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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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确保社保卡金融账户已激活且实名认证通过。
- 线下提取
持社保卡到 开户银行 (社保卡左上角标注银行名称)的柜台办理,跨行或跨地区提取可能产生手续费。
三、注意事项
- 提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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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中 未参与注资管理的30% (约30元)及2016年10月之前的历史结余, 不可直接提取 ,仅能用于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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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全额可提取。
- 用卡要求
- 提现前需确认账户状态正常,包括社保卡激活、实名认证及无欠费记录。
四、政策调整说明
若需了解最新政策或操作细节,建议通过天津市医保局官网或12333热线咨询,避免因政策微调影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