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低保户的月补助金额根据保障类型和地区差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保)
- 基础标准
自2022年4月1日起,广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 810元 。
- 补助水平分档
根据家庭收入状况分为A1至C2类,补助标准如下(以南宁市邕宁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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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类(最高收入档):80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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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类:70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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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类:50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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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类:34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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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类:23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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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类:160元/人·月。
- 调整依据
城保月标准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消费支出的26~36%确定,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保)
- 基础标准
自2022年4月1日起,广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 6800元 ,折合约每月 566.67元 。
- 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存在细分档次,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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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A类370元/人·月,B类235元/人·月,C类16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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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A类350元/人·月,B类270元/人·月,C类220元/人·月。
- 计算方式
补助金额按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标准的差额计算,以家庭为单位发放。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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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 :城市特困人员月标准12384元,农村特困人员月标准7864元,照料护理标准最高1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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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 :针对突发困难群众,单次救助金额可达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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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人 :自2025年2月起,每月可额外领取50元养老服务补贴(不含在低保金内)。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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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最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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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审核,家庭成员均需满足收入、财产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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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与家庭人口数相关,但每月按固定金额发放,不随家庭收入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