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药店申请条件需满足以下要求,综合多个政策文件整理如下:
一、基本资质要求
- 合法经营资质
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营业执照,且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
- 经营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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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需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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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需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二、人员与管理要求
- 专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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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名执业药师或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需在岗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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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需至少1名医师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
-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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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2名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医保费用管理,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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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需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需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
- 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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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等符合医保协议要求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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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
三、设施与安全要求
- 监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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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视频监控、生物识别、药品追溯系统等监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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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提供医保服务能力,确保药品供应。
- 合规经营
- 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医保政策,药品价格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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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医保暂停联网结算等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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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明确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流程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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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包括资质证书、人员证明、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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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备案 :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备案审批,安装医保POS机。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保材料齐全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