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工省内异地医保政策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异地就医备案类型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备案时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临时异地就医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急诊抢救就医人员等,需提供转诊单或急诊诊断证明。
- 委托他人代办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二、报销比例标准
- 普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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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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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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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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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一级93%、二级89.5%、三级86%。
- 省直医保
2023年7月起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在职职工由80%升至85%,退休职工由85%升至90%。
三、结算方式
- 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和参保地政策。
- 手工报销
未直接结算的费用可回参保地手工审核报销,仍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四、管理措施
- 按病种付费管理
2025年1月起,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将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鼓励探索跨省异地就医按病种付费。
- 报销流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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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河南医保小程序等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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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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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省内异地就医不提高起付线,实行同比例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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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材料 :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就医证明等。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目录、支付比例及管理规范,确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享受与本地相同的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