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南医保报销新规定如下: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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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统筹基金及大额救助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分段计算的办法,由统筹基金(含大额救助金)和个人按照不同比例负担。具体负担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区间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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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负担比例比照在职职工的负担比例提高三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相应降低三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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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济南居民医保参保人到外地住院就医,无需转诊转院手续,按照省三级医院的报销标准执行即可。大学生参保人在异地发生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与本市一致。
- 门诊慢特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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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省三级医疗机构由45%提高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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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大学生的最高支付限额由500元提高到了600元,少年儿童和成年人最高支付限额也由400元提高到了500元。
- 普通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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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南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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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起,大学生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 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
-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住院与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在1.4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5%;20万元(含)至3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30万元以上(含)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5%,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 生育医疗待遇 :
- 参保人在当次住院费用中包含流产、引产或分娩医疗费用时,按居民生育定额出院结算报销。2024年居民生育定额标准:流产350元,引产1350元,住院分娩的3000元。医疗费用达不到定额标准的,据实报销。
- 门诊用药范围 :
- 自2025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用药范围扩大至《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及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的乙类药品。
- 其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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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南市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至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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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居民医保参保人心脏、肝、肺移植和心肺联合移植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不含器官组织源、器官组织源贮存费用)。
这些新规定旨在优化医保待遇政策,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变化,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