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政策调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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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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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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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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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100元、二级300元、三级600元。
-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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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个人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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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检查/治疗 :个人自付30%,医保报销70%。
- 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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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等证件可免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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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提高10%-20%。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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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一级91%、二级88%、三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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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一级95%、二级92%、三级89%。
- 起付线与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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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200元、二级500元、三级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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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3%、特殊检查/治疗10%、人工器官国产10%等。
三、其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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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个人自付累计2万-3万报销50%、3万-4万60%、4万-5万70%、5万-15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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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 :起付标准9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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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结算 :个人负担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
四、政策调整趋势
2025年昆明进一步提高了门诊包干结算标准至36元,住院平均报销比例达86.91%(职工)、70.33%(居民),并通过药品耗材集采降低医疗成本。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报销额度和比例以实际参保政策和医疗机构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