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了住院、门诊、大病及特殊病种保障:
一、住院报销待遇
- 报销比例
2024年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0.84%,2025年保持稳定。
- 起付标准与封顶线
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为1000元,年度封顶线为1.5万元。
- 大病报销
自费部分超过1.5万元起,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累计报销额度可达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二、门诊保障待遇
- 普通门诊
-
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不低于50%,二级及以上不低于2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 门诊慢性病(23种)
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经备案后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由州市确定。
- 门诊特殊病(30种)
如癌症、尿毒症等,报销比例通常为70%左右。
三、其他专项待遇
- 新生儿参保
出生即参保,可享受医保待遇,无需缴费。
- 生育医疗费用
包含产前检查、分娩等费用,按项目报销。
- 医疗救助
对困难群体参保个人缴费给予资助,医疗负担重者可获救助。
四、统一政策说明
-
覆盖范围 :覆盖除职工医保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
-
缴费标准 :2025年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贴670元,总筹资1070元。
-
待遇差异 :州市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90%,省级医院60%。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省统一标准与州市差异化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