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急诊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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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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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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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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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0%。
- 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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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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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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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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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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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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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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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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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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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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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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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日后退休: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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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7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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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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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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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日后退休: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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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80%。
- 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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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及以后: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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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部分:继续报销80%。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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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无统一封顶线,按比例报销直至自付段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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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63万元为最高支付限额。
- 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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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门诊:免赔额300元,报销比例50%-70%(按医院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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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工龄差异:工龄30年以上90%报销,15-30年85%,不足15年75%。
- 门诊大病保险
- 参保居民(非职工医保):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可获60%-65%的额外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上海医保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年度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以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