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4年生育津贴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假天数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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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广西在此基础上延长30天,总产假为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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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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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再延长30天,总生育津贴可达158天。
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当月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实际缴费人均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
- 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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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1.0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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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胎:1.5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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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胎及以上:3.000元/天。
三、津贴发放与待遇
- 发放周期
按月发放,与工资同步结算,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 特殊家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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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可申请额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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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家庭可申请每月500元育儿补贴(需符合条件)。
- 与其他待遇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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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同时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期间工资按8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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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最长12个月,期间工资、津贴按80%发放,不影响晋级、调资和工龄计算。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参保要求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且缴费基数符合规定。
- 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南宁、柳州、桂林等地对三孩家庭有额外补贴政策。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规定,确保生育津贴与生育成本挂钩,同时兼顾家庭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