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为7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30元/年。
- 门诊慢特病 :
-
报销比例为70%。
-
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的报销比例为90%。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 :
- 报销比例为70%。
- 住院报销 :
-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
三级乙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 日间手术 :
- 报销比例为75%。
- 中医药报销 :
- 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
- 大病保险 :
-
补偿基数0至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至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至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
-
对在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按照市、县级在规定报销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和10%比例进行补偿。
- 最高支付限额 :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包括住院和特殊疾病长期门诊费用)。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其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居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病种进行治疗,以最大化享受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