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异地就医医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异地就医人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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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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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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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人员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准备相关材料如医保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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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相关规定。
- 直接结算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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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关系所在统筹区以外的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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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不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需先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再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医保支付结算。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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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政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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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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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或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自行外出就医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 付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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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将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推进省内异地住院与本地住院“同城同病同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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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
- 个人账户共济 :
- 利用医保钱包进一步加强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 监管措施 :
- 湖南省将落实《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经办规程,搭建信息平台功能模块,并实行“驾照式记分”。
这些政策旨在简化异地就医流程,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权益。建议参保人员了解相关政策,及时办理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