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的起付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 没有起付线。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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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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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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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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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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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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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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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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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0元。
此外,对于连续住院的情况,治疗时间每超过90天需重新计算一次起付标准。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超过180天需重新计算一次起付标准。参保人因精神病在本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科病区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为0元。
这些规定适用于2024年度的医保政策,具体的起付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使用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