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是指 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退休人员因符合条件的高额医疗费用,可以再次申请报销的制度 。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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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条件 :必须在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括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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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条件 :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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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条件 :申请人需携带住院病人、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出院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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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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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以内,首次报销的起付线金额为1300元,第二次按照第一次起付标准的50%确定,为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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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急诊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退休职工为13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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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个人支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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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政策 :建议退休职工主动了解当地的医保二次报销政策,包括具体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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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办理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办理二次报销,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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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妥善保管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等材料,以便在申请二次报销时使用。